董事會

董事會運作
第八屆董事名單如下:
職 稱 姓 名 性別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
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董事 吳聲昌 清華大學高分子碩士
德奎材料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太巨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柏彌蘭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達邁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董事長
董事 嚴志弘 淡江大學教育資料科學系學士 文鴻貿易(股)公司總經理
達邁科技(股)公司董事
董事 峯榮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志騰
La Verne University 企業及供應鏈管理雙碩士
加州州立大學金融及國貿雙學士
三洋維士比集團總管理部協理
維士比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福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騏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四重溪古道溫泉休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三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酷爾斯媒體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達邁科技(股)公司董事
蓮手投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柏合麗國際影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勝凱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蓮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峯榮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董事 川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芳菊
文化大學印刷工程設計系 川豐投資(股)公司董事
川芳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
天氣風險管理開發(股)公司監察人
志豐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幃翔精密(股)公司獨立董事
達邁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董事 新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不適用 達邁科技(股)公司董事
董事 曾美齡 清華大學高分子碩士
達邁科技(股)公司製造部執行副總經理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柏彌蘭科技(股)公司法人監察人代表
獨立董事 林詩梅 英國倫敦大學學院法律碩士
玫瑰道明法律事務所
高蓋茨法律事務所台北分所(K&L Gates Taipei Office)律師
南國春秋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澄理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兼任委員
華經資訊(股)公司獨立董事
建漢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達邁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吳昌伯 台灣大學法律系司法組學士
合作金庫銀行經理
南茂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泰林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汪建民 美國伊利諾大學材料工程博士
國立成功大學冶金材料碩士
中國材料科學學會監事
台灣陶瓷學會榮譽理事
經濟部科專評審委員
中華民國粉末冶金協會榮譽理事
詠業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材料及資源工程系兼任教授

達邁科技第八屆董事會,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本屆董事會任期:110年07月30日至113年07月29日,截至110年度已開會3次。
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列)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應出(列)席次數(A) 實際出(列)席%(B/A) 備註
董事 吳聲昌  3 0 3 100 110.7.30續任
董事  嚴志弘 3 0 3 100 110.7.30續任
董事 峯榮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志騰
2 1 3 67 110.7.30續任
董事 川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芳菊
3 0 3 100 110.7.30續任
董事 新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 0 3 100 110.7.30續任
董事 曾美齡 3 0 3 100 110.7.30新任
獨立董事 林詩梅 3 0 3 100 110.7.30續任
獨立董事 吳昌伯 3 0 3 100 110.7.30新任
獨立董事 汪建民 3 0 3 100 110.7.30新任

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109年
會議日期 重要決議事項
109.03.11 1.通過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之一○八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2.通過本公司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3.通過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4.通過出具本公司一○八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案。
5.通過因應營運上需求,擬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
6.通過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事宜。
7.通過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事宜。
8.通過評估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案。
9.通過一○九年度會計師公費。
10.通過訂定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案。
11.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12.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13.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
14.通過召開一○九年股東常會。
15.通過受理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相關事宜。
16.通過本公司擬參與子公司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案。
17.通過本公司經理人參與子公司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員工認股分配一案。
109.05.07 1.通過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事宜。
2.通過召開一○九年股東常會-新增本公司股東會紀念品發放原則。
109.08.10 1.通過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事宜。
2.通過因應營運上需求,擬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
3.通過修訂本公司「財務報表編製流程管理辦法」及「財務報表編製流程管理之內部控制作業」部分條文。
4.通過修訂本公司「銷售及收款循環制度」部分條文。
109.11.11 1.通過一○九年度春節獎金發放原則建議案。
2.通過本公司一一○年度預算案。
3.通過因應營運上需求,擬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案。
4.通過申請「根留臺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專案貸款融資額度案。
5.通過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事宜案。
6.通過本公司一一○年度稽核計劃案。
7.通過訂定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案。
8.通過修訂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部分條文。

 

110年
會議日期 重要決議事項
110.03.10 1.通過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之一○九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2.通過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3.通過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4.通過出具本公司一○九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案。
5.通過因應營運上需求,擬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案。
6.通過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事宜案。
7.通過評估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案。
8.通過一一○年度會計師公費。
9.通過訂定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案。
10.通過訂定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案。
11.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
12.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13.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14.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15.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16.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分條文。
17.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
18.通過修訂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部分條文。
110.04.07 1.通過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事宜。
2.通過因應營運上需求,擬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
3.通過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部分條文。
4.通過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部分條文。
5.通過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
6.通過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部分條文。
7.通過改選第八屆董事。
8.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通過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
10.通過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相關事宜。
11.通過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宜。
110.05.10 1.通過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事宜。
2.通過因應營運上需求,擬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
3.通過因應營運上需求,擬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
4.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
5.通過訂定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案。
6.通過提請通過董事會提名之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7.通過提請審查提名之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案。
8.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通過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增加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10.07.08 1.通過重新訂定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地點
110.07.30 1.通過選任本公司董事長案。
2.通過委任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
110.08.11 1.通過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事宜。
2.通過因應營運上需求,擬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
110.11.11 1.通過一一○年度春節獎金發放原則建議案。
2.通過本公司一一一年度預算案。
3.通過因應營運上需求,擬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
4.通過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事宜。
5.通過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稽核計劃案。
6.通過訂定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案。

董事獨立情形

 
姓名(註1) / 條件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吳聲昌 - - v - - - v v v - v v v v v -
嚴志弘 - - v v v - v v v v v v v v v -
峯榮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志騰
- -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 -
川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芳菊
- -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 -
新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朝欽
- -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 -
曾美齡 - - v - - v v v v v v v v v v
林詩梅 -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2
吳昌伯 - -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1
汪建民 - -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1
註: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v”。
  1.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         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條第1項或第2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6. 非與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  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7. 非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8.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但特定公司或機構如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0%以上,未超過50%,且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9.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金額未逾新臺幣50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證券交易法或企業併購法相關法令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公開收購審議委員會或併購特別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10.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11.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12. 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

 
一、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
管理目標 達成情形
設置二人以上之獨立董事,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達成,目前設置3位獨立董事。
董事會成員至少包含一位女性董事 達成,已有3位女性董事。
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達成,本公司未有此情形。

 

二、個別董事落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之情形
職稱 姓名 多元化核心項目
國籍 性別 年齡 法律 產業知識 專業技術 研發 國際市場觀 領導決策 行銷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董事長 吳聲昌 中華民國 61至70 - v v v v v - -
董事 嚴志弘 中華民國 51至60 - - - - v v - v
董事 峯榮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志騰
中華民國 41至50 - - - - v v v v
董事 川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芳菊
中華民國 51至60 - - - - - v - v
董事 新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 - - - - - - - - - -
董事 曾美齡 中華民國 61至70 - v v v v v - -
獨立董事 林詩梅 中華民國 41至50 v - - - - v - -
獨立董事 吳昌伯 中華民國 71至80 v - - - - v - v
獨立董事 汪建民 中華民國 71至80 - v v - - v - -

 

歷次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 溝通重點
109.03.11 1.108年度財務報表查核範圍、會計師職責及獨立性、重大會計估計事項、關鍵查核事項說明、查核報告類型及內容。
2.重要法規更新報告。
109.05.07 1.會計師就109年第一季度財務報表情形及與去年度差異進行說明。
2.會計師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溝通。
109.08.10 1.會計師就109年第二季度財務報表情形及與去年度差異進行說明。
2.會計師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溝通。
109.11.11 1.會計師就109年第三季度財務報表情形及與去年度差異進行說明。
2.溝通109年度關鍵查核事項。
3.會計師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溝通。
110.03.10 1.109年度財務報表查核範圍、會計師職責及獨立性、重大會計估計事項、關鍵查核事項說明、查核報告類型及內容。
2.重要法規更新報告。
110.05.10 1.會計師就110年第一季度財務報表情形及與去年度差異進行說明。 
2.會計師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溝通。